记者日前从北京海关了解到,以下5类展品,每个展商的销售数量只要不超过上限,便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机器、机械器具、电机、电气设备(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除外)10件,牵引车,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主要用于载人或货运的车辆除外)2件,船舶及浮动结构体3件,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 5件,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 5件;其他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金额不超过2万美元;而烟、酒、汽车、被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则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据北京海关相关负责部门介绍,对于符合政策的展品,应先通过“展览品”方式进口,展期内销售后向海关办理免税手续。
对于办理暂时进境商品手续,由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指定的有关单位通过“单一窗口”提前完成服贸会海关备案,采取“一次备案、分批报关”的方式办理海关手续,服贸会暂时进境展品采用通关一体化模式,统一在北京会展中心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口岸海关实施验放。
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境内收货人需要向北京会展中心海关进行申报。进口报关单中,监管方式填写应为:一般贸易(代码:0110);征免性质填写应为:服贸会留购展品(代码:926);征减免税方式填写应为:特案(代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