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外贸政策>政策解读

解读 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时间:2021.01.11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解读  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回到顶部 | 联系我们
河北省外贸培训公共服务平台   
地址:石家庄市新合作广场 b1 1201   邮箱:87812389@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67662519/4008320700
备案编号:冀ICP备11006606号-18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