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公告〔202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8位HS
商品名称
最惠国税率
协定税率
特惠税率
普通税率等。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12/P020201231435494057807.pdf
2021年版进出口税则部分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