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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 调整进口铁矿监管方式

时间:2020.06.02信息来源:

  • 5月20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9号(关于调整进口铁矿检验监管方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 点击下方链接可查看公告原文: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9号丨关于调整进口铁矿检验监管方式的公告




一、公告主要内容

(一)将现行由海关对进口铁矿逐批实施抽样检测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必要时,海关可实施监督检验、开展有毒有害元素含量监测。



(二)进口铁矿收货人或者代理人需海关出具进口铁矿品质证书的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对进口铁矿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实施现场抽样、实验室检测、出具品质证书。



(三)进口铁矿收货人或者代理人不需要海关出具进口铁矿品质证书的,海关在对进口铁矿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



(四)本公告第二、三条中“现场检验检疫”包括现场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疫处理、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排查。



二、公告出台的背景


调整进口铁矿监管方式是海关总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缩短通关时长,减少企业滞港成本,加速企业生产流转。为充分发挥企业和市场的主体地位,海关对进口铁矿不再实施批批品质检验,而是改为进口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自主申请是否由海关实施品质检验。



三、海关如何实施监管?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口铁矿品质检测监管方式调整后,海关保留对进口铁矿实施监督检验、开展有毒有害元素含量监测的职能。对进口铁矿需要实施监督检验的,海关经风险研判,可通过风险布控实施监督检验和风险监测。



四、如何申请海关出具品质证书?


进口铁矿收货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海关出具进口铁矿品质证书的,向海关申报时应选择一次性完整申报模式,通过勾选“需要品质证书”的方式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依企业申请,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矿产品监管方式的公告》“先放后检”模式对进口铁矿实施品质检验并出具进口铁矿品质证书。



五、问题解答

企业


海关实施品质检测收费吗?

无论是否由企业申请进行品质检测,海关对于进口铁矿的品质检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小海


企业


不需要海关出具进口铁矿品质证书的,海关放行后是否可以销售或使用?

海关现场对货物完成合格评定放行后,企业可以提取货物并销售、使用。

小关


企业


如果被海关抽中实施监督检验,完成现场抽样后货物可以提离吗?

海关对货物实施监督检验的,完成抽样后,货物允许附条件提离,但不能销售、使用。

小海


企业


企业申请海关出具进口铁矿品质证书,完成现场抽样后货物可以提离吗?

完成抽样后,货物允许附条件提离,但不能销售、使用。

小关


企业


企业可以在卸货过程中或卸货后申请海关实施品质检测吗?

企业未向海关申请进行品质检测,但在卸货过程中或者卸货后发现有存在重大品质问题的,若进口铁矿尚未离开海关监管区域且仍具备检验条件的,可以以书面方式向海关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海关可以实施品质检测并出具品质证书;若进口铁矿已经离开海关监管区域或不具备检验条件,海关不接受企业实施品质检测并出具品质证书的申请。

小海


企业


企业没有申请品质检测,海关依职权实施品质检测的,会给企业出具品质证书吗?

海关不再给企业出具品质证书。

小关


企业


进口铁矿是否还需做数/重量检验?

进口铁矿检验包括数/重量检验和品质检验,经检验后分别出具数/重量检验证书和品质检验证书。海关总署2019年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调整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2019年第159号公告),对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进行了优化。进口铁矿的数/重量鉴定按第159号公告执行。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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