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外贸政策>政策法规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5号 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时间:2020.01.03信息来源: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标  题】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发文字号】公告2019年第65号

【成文日期】2019-12-31

【发布日期】2019-12-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31日

   
回到顶部 | 联系我们
河北省外贸培训公共服务平台   
地址:石家庄市新合作广场 b1 1201   邮箱:87812389@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67662519/4008320700
备案编号:冀ICP备11006606号-18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