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外汇核销单”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嘿嘿。咬文嚼字滴~~~
一步步来。首先是开户,你第一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核销单)前,凭申请书、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营业执照、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等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外汇局审核后,会为你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接下来是领单。你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开户单位印鉴卡去外汇局领取核销单。你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要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你填写的核销单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报关时,核销单是不能少的。办理报关后,自报关之日起两个月内,你要凭核销单和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商业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最后是核销,你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一个月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和其它材料(如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要提供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小提示:
核销单遗失及补办怎么办?
你要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再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登报声明作废。
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你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外汇局经批准后,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