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外贸培训公共服务平台

国务院6月26日宣布,将下调部分亚太国家的大豆进口关税,并公布了其他关税下调的产品清单。

中国将自7月1日起将印度、韩国、孟加拉国、老挝和斯里兰卡大豆进口关税税率从3%调降至零。这份清单还包括化学品、农产品、医疗用品、服装、钢铁和铝制品,这些产品分别获得不同程度的关税税率下调。


《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协定税率表(部分)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18〕27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资料来源:财政部网站

电脑版回到顶部
  冀ICP备11006606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