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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闻新的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即将颁布,特此就AEO领域未来发展趋势发表一点我们的观点,供业界朋友共同讨论。

AEO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是世界海关对高信用企业的通称。AEO制度是2005年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提出的核心制度,旨在通过海关与海关、海关与商界以及海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将海关监管风险最小化,促进全球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化,实现关企互利共赢、贸易畅通。2008年4月1日,海关总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0号),建立了自己的AEO制度,并开启了AEO国际互认进程。10多年来,中国海关AEO制度历经数次修订完善。2021年11月1日,251号令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已从最初单一的制度规定,发展形成了将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与世界海关组织(WCO)的AEO制度有机结合,将原海关与原检验检疫信用管理制度进行深度融合,充分考虑中国企业管理特色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中国海关AEO制度正努力使海关与企业的关系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逐步转变为合作伙伴关系,以达到既有利于海关监管,又有利于企业在通关中获得便利的双赢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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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号令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构更清晰、更科学、更合理;更人性化、富有温度,将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全部纳入信用管理,同时更为明确提出对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充分体现了近年来海关认证工作成果,是海关将AEO认证标准、行业企业特色以及行业最佳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中国海关1+N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体系更为成熟。

在海关总署即将颁布新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之际,我们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AEO领域未来的趋势进行一些分析,不当之处,尚祈批评指正。

(一)AEO计划将更广泛与其他信用体系融合,构建“多信增益”的发展态势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作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关AEO认证体系通过全面融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得以持续优化完善的同时,也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不断贡献海关智慧。相信未来,中国海关将在持续借助国际、国内其他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基础上,不断优化中国特色的海关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同时更为积极地输出AEO认证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

(二)AEO企业将有更多的获得感。

伴随海关深化信用管理制度改革,探索链式信用培育,形成集群效应,AEO企业的获得感越来越强,中国切实进入“AEO+”时代,中国海关持续为AEO企业释放政策红利:

1.2021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进一步完善充实了高级认证企业的优惠管理措施,更好地体现“诚信守法便利”原则;

2.为更好地衔接《办法》优化信用管理层级的修订,海关总署于2021年11月1日同步实施署企发〔2021〕104号关于执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并随附《海关普惠管理措施清单》,针对取消一般认证企业信用等级后对为数较多的相关企业带来的冲击进行了较为稳妥的善后处置;

3.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相关优惠贸易协定的规定,海关总署于2021年11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4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成为经核准出口商的首要条件即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经核准出口商可通过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具原产地声明,用于向其他缔约方申请享受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优惠待遇。

4.海关总署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海关信用管理职能作用,支持企业纾困解难,2022年7月15日发布实施了《海关总署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通知》(署企发〔2022〕73号),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向高级认证企业实施以下便利措施:(1)优先实验室检测;(2)优化风险管理措施;(3)优化加工贸易监管;(4)优化核查作业;(5)优化安排口岸检查;(6)优先开展属地查验。

企业通过AEO认证获得的高信用名片,既有助于企业维护高信用形象、提升综合竞争力;又有助于企业强化国际国内商务合作,争取更多的客户订单;还有助于企业获得优惠便利,既包括中国海关、境外海关层面的优惠便利,还包括其他国际规则、政府部门间、合作组织间的高信用优惠。例如:RCEP生效就给中国AEO企业带来切实便利。RCEP协定有关“对认证企业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就明确了给予AEO企业的单证、检验检查、放行时间等7项通关便利措施(至少落实3条)。目前,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等5个RCEP成员国均与我国实现了AEO互认,必将进一步叠加了互认优势。

(三)科技手段将逐步应用于AEO培育、认证以及自动认证,推动高信用国际贸易生态圈构建

科技手段赋能AEO培育、认证以及推动自动认证将很可能是未来的一种必然趋势。

一方面,国际贸易业态复杂且更新快、参与主体高度分散、单证种类众多,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交换活动频繁,由于所涉国际规则和政策法规多、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并且流程长,一是难以保障认证关员具备所有专业的行业经验和全面贸易知识背景;二是难以保障认证关员对企业整个供应链(包括上下游合作伙伴)实施完整的认证。

由于中国海关AEO认证标准相对细节要求多以及主要采取单一企业人工逐一对照认证标准进行检查的方式,认证效率相对为低。2019年亚太经合组织统计数据显示,海关认证工作人员年度开展认证企业的数量如下表所示。

表1海关认证工作人员年度认证企业数量对照表

数据来源:2019年亚太经合组织统计数据

鉴于此,中国海关认证方法体系近年来持续开展认证创新和改革,以适应中国行业认证需求。部分海关已经尝试将先进的区块链创新技术与优秀AEO管理理念以及国际贸易商业应用相结合,将其应用于提升国际贸易上下游间协作、合规管理以及海关AEO认证的实践当中。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全程无纸化、智能合约自动对账,将为海关实施AEO自动认证提供技术支持。推动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一道上链,能够有助于未来海关开展国际贸易生态圈整体AEO认证,激发生态圈自我优化的协同发展机制。

(四)AEO计划将更深入扩展到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领域

商品的品类和分类越来越多、越来越细,既反映了个体价值观的多元化,也体现了国际贸易新业态的突破发展。未来价值观的多元化、技术应用的场景化与普及化、层出不穷的创造与创新,将进一步催生国际贸易新业态的发展,诸如跨境电商等新兴贸易业态将呈现多模式融合、多业态叠加、在岸离岸一体化、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融合等发展新趋势。以跨境电商为例,据网经社统计,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14.2万亿元,较2020年的12.5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占进出口总额的36.32%。2022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达7.1万亿元,占我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9.8万亿元的35.85%。2022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中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比达76%,跨境电商B2C交易占比24%。跨境电商贯穿产业、招商、市场、业态、研发、生产、物流、仓储、销售乃至投资等各个环节,正从消费型、销售型逐渐演化到生产型、服务型乃至全产业链型。

我们预测,未来AEO计划将更深入地纳入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体系中,帮助企业找准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统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整个国际贸易领域领域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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