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严查3C认证自我声明申报规范,这个错误不要再犯了!
发布日期:2020-12-01 浏览次数:?
近期,海关发现不少企业对涉及CCC强制认证产品上传的自我声明不符合规范,请务必根据《2020年最新CCC认证目录HS对照表》的适用认证方式进行对照整改。如发现在3C目录HS对照表内的产品,再出具《CCC目录外产品情况声明》,海关将予以警告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CCC认证目录HS对照表部分截图)
一、3C目录不同认证方式对应的单证填报要求
1、3C目录HS对照表内备注栏注明【第三方认证方式】方式的产品,仍需要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实施CCC认证,出具CCC证书。
【举个栗子】例如目录内税号8536500000:
2、3C目录HS对照表内备注栏注明【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由企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完成自我评价,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在单一窗口申报时必须要上传到sdoc.cnca.cn网站后才符合要求,不可以企业自行出具的未上传认证的声明。下文已附自我声明评价方式指南。
【举个栗子】例如目录内税号8501320000:
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网址:
无账号的,先点击左侧“企业注册”。
3、3C目录HS对照表内备注栏注明【第三方认证方式/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上述方式二选一。
4、来料加工、出口复退运进境、使馆物品、ATA等特殊方式方可无需办理CCC认证(不清楚规定的可前往海关业务办理现场咨询)。
二、3C目录HS对照表内没有涉及的税号,才可以自行出具《CCC目录外产品情况声明》
三、如发现在3C目录HS对照表内的产品,再出具《CCC目录外产品情况声明》,海关将予以警告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总结重点:
1.产品在2020年最新3C认证目录内的,如果备注栏注明是【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企业必须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进行资料上传,取得自我声明编号后,在单一窗口货物“产品资质”栏填写411证书及编号。企业不可以自行出具未上传认证的声明。
2.产品在2020年最新3C认证目录外的,企业才可以自行出具《CCC目录外产品情况声明》。
3C目录外自我声明模板下载:
CCC
CCC即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Q1
什么东西要CCC?
21大类: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农机产品、电信终端设备、消防产品、安全防范产品、装饰装修产品、儿童用品、防爆电气、家用燃气灶具。
1、看税号—检验检疫类别是否有“L”:“L”意味着该税号产品需进行入境验证,CCC是其中一种,如有则可能涉及,如无则不在实施认证范围。
2、确定大类:按照申报品名,对照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确定属于21大类中哪一个。
3、确定是否目录内:对照界定表或认证实施规则中表述确定是否在目录内。
也可扫描右侧二维码查看目录界定的参考资料:
举个
例子
不是
是
Q1
目录内产品怎么申报?
有CCC证书报证书号
申报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属性栏选择“11-3C目录内”,许可证信息添加“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并填写证书号。
Q2
目录外产品怎么申报?
认证目录以外的产品,申报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属性栏选择“12-3C目录外”,并在无纸化系统中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特
殊
情
形
Q3
什么情况可以无需CCC?
01 |
暂时进出口货物(自驾游车辆、展览品等) |
02 |
外交人员自用物品 |
03 |
入境人员随身携带物品 |
04 |
政府间援助赠送物品 |
05 |
ATA单证商品 |
06 |
入保税区货物 |
07 |
CCC型式试验样品 |
08 |
退运入境货物 |
申报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属性栏选择“13-无需办理3C认证”,并在无纸化系统上传相应证明文件。
Q4
免于办理CCC是什么?
条件 |
申请部门 |
1.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
2.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3.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
4.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5.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 。
6.其他因特殊用途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
申请人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CCC免办申请
申请网址: http://cccmb.cnca.cn/cccmb/ |
已取得免办证明的产品,申报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属性栏选择“11-3C目录内”,许可证信息添加“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并填写证书号。
TIPS
“先声明,后验证”便利措施
对指定范围的汽车零部件,按照海关总署2019年第87号公告,有“先声明后验证”的便利措施,收货人出具声明后即可放行,办结免办证明后再行补录。
总署公告链接:海关解读:进口汽车零部件“先声明后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