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外贸培训公共服务平台

什么是CE

CE是法语的缩写,英文意思为 “European Conformity 即欧洲共同体, 事实上,CE还是欧共体许多国家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 COMMUNITY 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意大利文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为 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为CE。当然,也不妨把CE视为CONFORMITY WITH EUROPEAN (DEMAND)(符合欧洲(要求)), 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 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产品符合相关指令 有关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标志,而不按有关标准对一般质量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 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

CE标志

商品的自由流通是建立单一市场的基石,实现商品自由流通的机制就是CE标志,这个机制建立在欧盟各国之间避免产生新的贸易壁垒、相互认可和技术标准协调之上。其原则如下:

  - 协调统一的法律文件(即欧盟指令)规定的内容仅限于产品的基本要求,以利于产品在欧盟范围内自由流通;

  - 欧盟协调标准包含了指令的基本要求;

  - 欧盟协调标准和其他标准的适用是自愿的,产品可以选择适用欧盟协调标准,也可以适用别的的技术规范以满足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

  - 产品满足了欧盟协调标准当然地确认为满足了指令的基本要求。

为了使指令里规定的产品基本要求更具有可操作性,一系列的欧盟协调标准制定出来,由各成员国负责将本国的标准与之协调一致。并且协调标准是否符合指令精神的讨论机制和标准修改机制也随之建立起来。

由于指令里规定的要求是各国都要遵守的强制性要求,所以这些要求应该是公认的防范安全隐患或其他危害的最低纲领,不同于一般贸易中商业性的技术要求,并适合标准化的客观要求。

为了使单一市场的原则在实践中得到贯彻,欧盟进一步规定了产品是否符合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可靠的评估方式,即人们俗称的CE认证:

  - 引入产品评估模块化概念,由评估模块组成产品评估程序,按照评估程序经评估合格的产品使用CE标志;

  - 引入统一欧盟协调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EN ISO 9000系列)和评估机构的质量保证标准(EN45000系列);

  - 在欧盟的层次上、在各成员国之间建立评估机构认可体系和评估机构之间的比对机制;

  - 在原来各国各自为阵的产品测试和认证领域建立互认机制;

  - 简化各成员国之间、各行业之间质量领域系统结构(如:计量和校验系统、测试实验室、认证和检验组织、认可组织)的差异;

  - 利用互认协议、合作和其他技术协助项目,推动成员国之间、成员国与欧盟以外的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

CE标志的目的是要提供实践中确实可行的灵活的产品合格评估的途径,以满足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现代工业生产的多样性。迎合产品研发、生产、流通的各个阶段(如:设计、打样、生产),产品评估模块分为技术文件检查、型式测试、质量保证,以及在实践中由生产者或第三方机构完成评估。

产品在投放市场和投入服务前都必须满足所有适用的欧盟指令的基本要求,选择适当的产品评估程序进行产品评估合格后标记CE标志。凡是标记CE标志的产品都认为已经满足了欧盟的所有指令,各成员国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其在单一市场自由流通,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产品并不满足适用指令里的基本要求,或该产品存在尚未被现有指令规定的某种显著危险。

CE认证模式

CE认证可以说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产品符合性评估模式,它率先引入模块概念,一种适用CE标志的产品的评估由评估模块和由这些评估模块组成的评估程序组成。一般来说,评估模块有以下几种:

  A:自我宣称(由生产者自我宣称,并提供产品关键技术资料)

  B:型式测试(由欧盟公告机构进行产品全面测试)

  C:公告机构针对产品生产的工厂审查

  D:公告机构针对产品生产及其质量管理体系的工厂审查

  E:公告机构针对质量管理体系对贸易商等中间商进行审查

  F:公告机构针对进口欧盟上岸的批量产品进行审查

  G:公告机构对于进口欧盟的尚未进行型式测试的产品进行包括型式测试的全面审查。

  不同的指令对于应该由哪些模块组成评估程序做了规定。如:低电压指令(LVD)、电磁兼容性指令(EMC)可以由A组成;燃气具指令(GAD)由B-C、B-D、B-E或B-F组成。

  以下可做详细解释:

一、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

Module A(内部生产控制)

  1、用于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应用欧洲标准生产的厂家。

  2、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

  3、技术文件提交国家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

  4、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Module Ab

  1、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

  2、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

二、由测试机构进行评审Module B(EC型式评审)

工厂送样品和技术文件到它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

注:仅有B不足于构成CE的使用。Module C(与型式[样品]一致)+B

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Module D(生产过程质量控制)+B:

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Module E(产品质量控制)+B

本模式仅关注最终产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 D。Module F(产品测试)+B

工厂保证其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测试机构颁发证书。ModuleG(逐个测试)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Module H(综合质量控制)本模式关注设计、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EN29001)。其余同Module D+Module E。其中,模式F+B,模式G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

CE认证流程

此流程适用于厂商找第三方实验室申请CE认证的流程:

  1. 制造商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

  3. 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4. 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5. 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

  6. 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7. 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8. 技术文件审阅包括:

  a文件是否完善。

  b文件是否按欧共体官方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

  9.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10.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11.本页第9、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

  12.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3.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CE标志。

  14.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电脑版回到顶部
  冀ICP备11006606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