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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2018年,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接近60%。服务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带动力量,发挥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助推器”和“稳定器”的重要作用。报告要求,2019年要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性开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这是针对性很强并且极具战略性的工作部署。

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持续快速增长,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采取渐进式的方式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成为全球贸易大国。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2018年再创新高,超过30万亿元,达到30.51万亿元。

从外贸进出口总值的内部结构来看,近年来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持续快速增长,很多年份服务贸易的增速快于货物贸易的增速。2018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达到5.24万亿元,同比增长11.5%,服务进出口规模连续5年保持世界第二位;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16952.1亿元,同比增长20.7%,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32.4%,比2017年提升2.5个百分点。

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深度应用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数字化、外包化趋势增强,有力助推了服务贸易发展,服务贸易涌现出很多新业态、新模式。比如,近年来全球数字贸易的市场范围扩大,服务类型增多,为客户提供了更为广阔的产品和服务选择空间;互联网和数据存储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国际在线教育的发展。我国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国际竞争力快速提升。尽管我国医药研发外包起步较晚,但已迎头赶上,成为承接全球医药研发外包的重要基地。目前,我国医药研发服务企业有上千家,领军企业有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凯莱英等,主要聚集在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成都高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无锡(马山)国家生命科学园等地。

我国服务出口的国际竞争力不强,服务贸易逆差的规模不断扩大

从各国和地区服务业细分行业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看,我国具有竞争优势的部门是建筑业等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服务业。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有所提升,但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专利权使用和特许明显处于竞争劣势。

虽然我国已发展成为全球服务贸易大国,服务出口占国际市场的份额不断提高,但我国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服务行业和服务业企业仍偏少,再加上国内居民出境旅游、留学和就医等方面的支出持续快速增长,自2008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逆差额为219亿美元,2017年上升到了2554亿美元,2018年达到2913亿美元。从项目来源看,我国除了在广告、建筑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等部门处于顺差状态外,其余部门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贸易逆差。旅行、运输、知识产权使用费项下净支出增加是服务贸易逆差扩大的主因。

进一步优化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环境,大力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服务贸易发展工作,近年来相继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等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相关文件,在北京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在全国10个省市和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探索推进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有力推动了服务贸易发展。当前,我国服务贸易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对国际贸易规则变化和国际竞争加剧等方面的挑战。新形势下我国政府亟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的发展环境,大力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建议重视下述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

加大对服务贸易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服务贸易出口退(免)税政策,加快形成系统性、机制化、全覆盖的服务贸易政策体系。优化对服务贸易的管理模式和监管方式,深化服务业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提高投资、通关、商检、外汇管理等便利化水平,为服务贸易企业的海外投资和服务进出口营造良好环境。鼓励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开展国际安全认证、质量认证、环保认证等工作。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好“一试点、一示范、多基地”服务贸易发展平台,完善和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对会展、演艺、服务外包等企业所需通关的国际展品、服装道具、样本、试剂等实行便捷通关。

(二)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作用

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和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进一步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领头羊作用,支持“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开放、改革和制度创新的试验步伐。改革试点要以改革成果推进改革深化,以扩大开放倒逼管理创新,不断完善综合配套的制度体系建设。顺应产业结构从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的转变,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服务业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方式,优化资源配置。

(三)积极探索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新领域和新举措

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中之重。今后要将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与深化国内改革结合起来,有效应对服务贸易自由化,增强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动力。要积极探索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新领域和新举措,平衡好保护和开放的关系,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并提高透明度。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商签服务贸易合作协定。要着力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提高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品质。探索执业资格国际互认,推动境内外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便利流动。

(四)营造良好的服务贸易国际合作环境

近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推动下,国际经贸规则面临重构,高标准的服务业开放已成为各国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的新高地,这给我国带来了压力和挑战。我国政府要把握好深化国内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节奏,吸收符合国际贸易发展趋势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相关的合理内容,努力与国际高标准规则接轨,同时在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中积极提出符合中国发展利益、体现中国优势的新议题、新规则,提高规则制度话语权。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贸易市场,逐步深化双边的服务业合作。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双向投资制度安排,促进我国优势服务产能的全球布局,带动服务贸易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主动适应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和现实需要,继续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新兴领域和新兴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逐步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同时要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强化执法主体的责任,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包括提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标准、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等。

(六)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国际合作

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国际合作,培育一批具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企业,提升我国在全球服务市场的地位。促进主业突出、有特色、善创新的中小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加强对中小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的分类指导工作,支持中小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融入全球供应链,满足国际市场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引导服务贸易企业拓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领域,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互联网、研发、设计、中医药等领域服务外包,鼓励开展人才培训、资质认证、公共服务,支持研发、设计、维修、检测等“两头在外”的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断提高我国离岸服务外包的技术含量和附加价值。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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