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青岛海关与韩国仁川海关交流合作会议在韩国仁川召开,双方对近年来合作交流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根据此前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与大韩民国仁川海关关际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固体废物监管执法合作、AEO互认合作、推进中韩自贸协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口岸通关合作和能力建设合作等6个方面达成共识。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是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密切关注的问题,青岛海关在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下,加强实际监管,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走私,取得明显成效。双方商定,将建立固体废物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执法,通过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议探索开展执法互助、信息交流。
2014年,《中韩海关AEO互认安排》正式实施,双方海关通过AEO互认合作引导和激励两国企业规范经营。双方商定,将及时协调解决双方AEO企业在中韩AEO互认合作中遇到的通关问题,为提高AEO企业管理水平成立定期研究小组,确保AEO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的落实到位。
《中韩自贸协定》自2015年正式实施,是中国政府所签署的自贸协定中涉及国别贸易额较大、贸易投资自由化程度较高的自贸协定。协定生效以来,青岛关区累计使用中韩自贸协定进口货物38.6亿美元,企业享受税款优惠7.2亿元。双方商定将积极推进中韩自贸协定实施问题,为落实中韩自贸协定建立自贸协定互助协查机制和定期交流研讨机制。
此外,双方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指定联络员定期交流有关法律法规修订调整情况以及执法领域发现的侵权典型案件等信息。将加强口岸通关合作,开展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应用经验做法交流,共同支持水空联运物流一体化,共同建立通关事务救助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通关问题。将加强能力建设合作,互派专家交流,遴选组织关员到对方海关学习,适时组织培训管理者教研交流。
山东省与韩国经贸往来密切,两地隔海相望,海运航线密集。青岛关区口岸与仁川之间海运航线多达6条,空运航线每天30航班,是中韩之间最为重要的物流通道。根据海关总署部署,青岛海关与韩国仁川海关于2010年3月签订关际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在备忘录框架下加强信息互换、个案协查、联合宣传、能力建设等方面合作,有力促进了中韩贸易间安全与便利,推动了双边贸易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山东省对韩国外贸进出口值1934.6亿元,占山东省外贸总值的10.%。(刘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