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制度,规范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促进对外贸易,海关总署发布第254号令,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
1、什么是经核准出口商?
A经核准出口商,是指经海关依法认定,可以对其出口或者生产的、具备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资格的货物开具原产地声明的企业。
2、申请经核准出口商应符合哪些条件?
A① 应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② 要求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③ 须建立完备的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
3、申请经核准出口商应提交哪些材料?
A企业应向其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具体包括:① 企业中英文名称、中英文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海关信用等级、企业类型、联系人信息等基本信息;② 企业主要出口货物的中英文名称、规格型号、HS编码、适用的优惠贸易协定及具体原产地标准、货物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及零部件组成情况等信息;③ 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的承诺声明;④ 建立完备的货物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的承诺声明;⑤ 拟加盖在原产地声明上的印章印模。此外,申请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应在申请时以书面方式向主管海关提出保密要求,并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
4、海关与其他缔约方交换的经核准出口商信息有哪些?
A① 一经核准出口商编号;② 经核准出口商中英文名称;③ 经核准出口商中英文地址;④ 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⑤ 相关优惠贸易协定要求交换的其他信息。
5、经核准出口商申请开具原产地声明需要备案哪些信息?
A经核准出口商应当向主管海关提交货物的中英文名称、《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6位编码、适用的优惠贸易协定等信息。
6、经核准出口商应建立哪些档案?
A经核准出口商应自原产地声明开具之日起3年内保存能够证明该货物原产资格的全部文件。相关文件可以以电子或者纸质形式保存。经核准出口商不是出口货物生产商的,应在开具原产地声明前要求生产商提供能够证明货物原产资格的证明文件,并按照要求予以保存。
7、海关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A主管海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经审核,符合经核准出口商条件的,主管海关制发经核准出口商认定书,并给予经核准出口商编号;不符合经核准出口商条件的,主管海关制发不予认定经核准出口商决定书。经核准出口商认定书、不予认定经核准出口商决定书应当送达申请人,并且自送达之日起生效。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有效期为3年。经核准出口商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主管海关书面申请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3年。经核准出口商信息或者货物信息发生变更的,经核准出口商未进行变更前,不得开具原产地声明。
8、对经核准出口商的核查分哪些情况?
A① 一经核准出口商开具的原产地声明及其相关货物、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② 其他缔约方主管部门根据相关优惠贸易协定,提出对经核准出口商开具的原产地声明及其相关货物核查请求的情况。经核准出口商应将其收到的其他缔约方主管部门有关原产地声明及其相关货物的核查请求转交主管海关。
9、哪些情况下海关会注销经核准出口商?
A① 一经核准出口商申请注销的;② 经核准出口商不再符合海关总署规定的企业信用等级的;③ 经核准出口商有效期届满未向主管海关申请续展的。
10、哪些情况下海关会撤销经核准出口商?
A①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② 存在伪造或者买卖原产地声明行为的;③ 经核准出口商未按照规定转交核查请求,情节严重的;④ 经核准出口商开具的原产地声明不符合海关总署规定,1年内累计数量超过上年度开具的原产地声明总数百分之一,并且涉及货物价值累计超过100万元的。撤销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经核准出口商认定自始无效。企业被海关撤销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自被撤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提出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