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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签署命令向出口商提供税收优惠

时间:2018.12.06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11月30日消息,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批准《关于采取措施进一步促进本国生产者出口潜力的法令》,向本国出口商提供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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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令,自2019年1月1日起,商品(劳务、服务)出口收入占总收入超过15%的法人,其商品(劳务、服务)出口的法人利润税、统一所得税纳税税基将减少,但原材料出口商、国际运输服务商(公路运输除外)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商将不享受上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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