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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北京等22城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时间:2018.08.08信息来源:新浪网

  跨境电商的利好消息接连落地。8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日,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批复》进行了解读。至此,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数量将从13个增加至35个,基本覆盖了主要一、二线城市。

 

  批复内容显示,国务院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城市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第一批13个试点城市,本次22个城市试点开始逐步向中西部城市和东北地区倾斜。其中,东北地区城市包括沈阳、长春、哈尔滨市;而中西部城市更是占据一半左右。据海关总署统计,2017年,我国中西部和东北三省进出口增速高于全国整体。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新一轮布局,或也有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考量。

 

  同时,批复强调,复制推广前两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着力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跨境电商发展新经验、新做法。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介绍,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成交额连续两年增长1倍以上,现已成为我国外贸创新发展的新亮点、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创新创业的新平台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载体。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外贸新业态,仍处于高速发展期。

 

  利好政策推动跨境电商高速发展。根据艾媒咨询公布的《2017-2018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统计,2017年跨境电商整体交易规模(含零售及B2B)达7.6万亿元人民币,增速可观。2018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有望增至9万亿元。艾媒咨询分析称,在“新消费”观念和消费升级潮流的冲击下,商品质量更有保障的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保持快速增长,随着平台物流水平和供应链打造逐渐完善,未来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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