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7月10日电(记者鲁元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意见》,聚焦进口环节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涵盖四个方面的15条具体政策。7月10日,商务部发言人对《意见》进行了解读。发言人指出,当前,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深刻调整,我国对外贸易结构深刻变化,主动扩大进口有利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对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
针对当前进口环节突出困难和问题,《意见》主要提出了优化进口结构、优化国际市场布局、积极发挥多渠道促进作用、改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条件等四方面的政策——
一是优化进口结构促进生产消费升级,包括支持关系民生的产品进口、积极发展服务贸易、增加有助于转型发展的技术装备进口、增加农产品、资源性产品进口四条政策。
二是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包括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落实自最不发达国家进口货物及服务优惠安排三条政策。《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的作用,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作为重点开拓的进口来源地。积极推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谈判,加快建设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继续落实有关给予同我建交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输华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承诺。
三是积极发挥多渠道促进作用,包括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持续发挥外资对扩大进口的推动作用、推动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有效互动、创新进口贸易方式四条政策。据介绍,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2018年11月举办,将成为各国开展国际贸易的开放型合作平台。
四是改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条件,包括大力培育进口促进平台、优化进口通关流程、降低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加快改善国内营商环境四条政策。《意见》指出,要培育形成一批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收费。
发言人指出,2018年1—5月,我国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1.1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5.1%,高于进口整体增速3.4个百分点。目前,我国已与2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6个自由贸易协定,自贸伙伴覆盖亚洲、欧洲、美洲和大洋洲。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共向37个最不发达国家提供97%税目输华产品零关税优惠待遇,2015年至2017年我国自最不发达国家进口享惠货值共计约4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