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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加工贸易以企业为单元信息化系统进展

时间:2018.06.19信息来源:天地纵横外贸一席谈

       20182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扩大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19 号),将试点工作范围扩大至天津、呼和浩特、满洲里、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厦门、南昌、青岛、郑州、武汉、广州、深圳、拱北、黄埔、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共计26个海关。

 公告提出:各试点海关统一适用全国统一版的信息化系统开展试点。

那么信息化系统进展如何呢?

据悉,2018522日起,26个试点海关正式启用金关二期加工和保税管理系统以企业为单元账册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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