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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进出口企业通关再提速

时间:2018.06.12信息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记者从石家庄海关获悉,6月1日起,海关总署全面取消“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改为由海关统一向口岸场站发送放行指令。此项新规将覆盖河北省所有口岸的出入境法检货物,有利于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

 

据统计,2017年石家庄海关受理进出口报关单10.28万份,其中涉及通关单的占22.43%。全面取消通关单可减少通关环节、加速货物放行、降低通关成本。

在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划入海关前,对于法定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企业需先向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随后申领《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再向海关报关。关检融合后,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纳入海关现有通关流程,由海关统一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通关单已失去了原有的职能和意义。

机关人士表示,对于法检商品,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及“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录入报关报检数据向海关一次申报。在放行环节,相关系统验核后发送海关放行指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信息实现一次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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