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海关统计,2017年泰国货物进出口额为4605.1亿美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2.5%。其中,出口2359.3亿美元,增长10.4%;进口2245.8亿美元,增长14.7%。贸易顺差113.6亿美元,下降36.5%。由此可见,中国现在是泰国第二大出口市场,近年来,泰国对华贸易呈逐年上涨趋势。在此之前,泰国出口主要依赖日本、美国和欧盟市场。而现在,中国在泰国的主要出口市场中位置仅次于东盟。随着中泰双边贸易日益增强,整理出一些泰国进出通关的注意事项。
身份证件要求
当一票货物抵离泰国关境时,进出口商应向海关提交货物报关单,并随附相关单证,办理货物通关手续。为加快合法货物的流动,泰国海关署提供两种报关模式:纸质形式和电子数据交换形式(EDI)。
(一)法人
经营进出口贸易的法人应当视情申领以下类型的智能卡:
1. 进口商、出口商卡(金卡);
2. 授权报关行卡(银卡);
3. 货主或经理卡(黄卡);
4.事实代理人卡(绿卡);
5.海关通关卡(粉卡)。
(二)自然人
自然人应当向泰国海关提交以下身份证明卡片进行通关。
1.普通人员提交身份证;
2.政府官员提交政府官员身份证;
3.国企员工提交国企员工身份证;
4.非泰居民提交护照。
进出口通关流程
(一)提交报关单
进口:递交纸质报关单(海关表格99或99/1),或通过EDI提交。
出口:递交纸质报关单(海关表格101或101/1),或通过EDI提交。
(二)准备随附单证和文件
根据泰国海关署第38/2543号公告,进口需提交以下单证:
1.海运或空运提单;
2.发票副本3份;
3.装箱清单;
4.投保发票;
5.放行表(海关表格100/1或469);
6.外汇交易申报书(进口金额超过50万泰铢时需要提供);
7.进口许可证(需要时提供);
8.原产地证(需要时提供);
9.其他单证,如目录、产品规格等。
出口需提交以下单证
1.发票;
2.装箱清单;
3.外汇交易申报书(离岸价格超过50万泰铢时需要提供;)
4.出口许可证(需要时提供);
5.其他单证(需要时提供)。
(三)审单
进口:报关单和随附单证提交给泰入境口岸海关后,如系纸质报关单,或EDI系统出现红色提示,泰海关将审核报关单填制是否符合规范,随附单证是否齐全,适用何种税率,并进行估价。
出口:报关单和所有随附单证提交给出境口岸海关后,如系纸质报关单,或EDI系统出现红色提示,泰海关将审核报关单填制是否符合规范,随附单证是否齐全。
(四)缴纳税款
目前有四种方式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进口商在泰入境口岸海关财务部门现场缴纳税款。现金或支票形式均可。如通过支票形式,须为泰国国家银行(BOT)签发的支票、现金支票、由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支票,或者汇票。泰海关收款后出具收据(该收据在货物查验或放行环节需要出示)。
2.通过泰国清关国家银行“BAHTNET系统”电子转帐。自1998年1月1日,进口商可通知其开户行通过“BAHTNET系统”将税款转至泰海关帐户。
3.通过泰京银行“柜员支付系统”以电子方式缴纳。泰海关已于2000年9月1日与泰京银行进行界面链接。
需要通过泰京银行缴纳税款的进口商需要:
- 填制海关关税缴款书(见泰海关署第77/2543号公告附件),一式两份;
- 将海关关税缴款书递交泰京银行任意一家分行,请其将税款转至泰海关帐户。转帐后,银行将海关关税缴款书副本退进口商,并告知其支付确认号。每笔交易手续费为30泰铢。
- 将支付确认号填入进口报关单第一页,提交给泰海关财务部门,获取货物查验和放行环节需要使用的收据。
4.通过EDI进行电子转帐。涉及四个环节:纳税义务人(进口商或出口商)——中间行(进口商或出口商的开户行)——泰海关开户行——泰海关署。
具体流程如下:
- 纳税义务人通过电子方式通知其开户行将款项转至泰海关开户行账户;
- 收到电子支付授权后,中间行向纳税人发放交易号码供其以后查考,并将税款转至泰海关开户行账户;
- 通过电子转帐方式全额收到税款后,泰海关开户行将支付信息通过电子传输通知泰海关署,同时告知泰海关署中间行向纳税义务人发放的交易号码;
- 泰海关EDI系统对比审核纳税人提供的支付信息和泰海关开户行提供的支付信息,并与报关单中信息进行比对;
- 如所有信息准确无误,泰海关署会以电子方式通知纳税人领取用于查验和放行环节的纳税收据。
出口:涉税货物需要缴纳税款。
(五)查验、放行
进口:这是最后一道环节。进口商在存放货物的仓库提交经过审核确认的报关单和纳税收据,泰海关查验人员根据报关单信息查验核对货物。如单货一致,泰海关查验人员将查验结果录入计算机系统,货物放行,进口商提取货物。
纸质申报的查验流程与EDI申报的查验流程不同。纸质申报货物由泰海关署随机抽查,有事先设定的抽查率(见海关第47/2543号公告)。EDI申报货物根据风险分析提示决定是否查验。
出口:如系纸质申报,出口商在货物存放仓库提交经过审核确认的报关单(涉税货物还要提交纳税收据),泰海关查验人员根据报关单信息查验核对货物。如单货一致,海关查验人员将查验结果录入计算机系统,货物放行。
如出口商通过EDI系统申报,系统提示为绿色,海关会向出口商发放“申报号码”,出口商凭该号码直接到仓库办理验放手续。
来源:海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