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由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进口的5.26万元合金钢板在福州长乐机场口岸入境。福州海关人士称,这是海关总署6月1日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后全国首批进口的货物。
根据海关总署下发的2018年第50号公告,6月1日起,企业进出口报关过程中不再需要办理通关单,可以节省不少时间,预计我省将有超过10%的进出口货物在申报时受益。
通关单是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检货物签发的已办理报验手续证明文书,关检融合后,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由海关统一办理。
今后,在福州海关,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出口商品申报时,企业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不再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可以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单独报关报检界面或报关报检企业客户端向海关一次申报。海关放行时,统一发送一次放行指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指令,为企业办理货物提离手续。
特殊情况下仍需检验检疫纸质证明文件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一是对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运输途中须提供运递证明的,出具纸质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二是对出口集中申报等特殊货物,或者因计算机、系统等故障问题,根据需要出具纸质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联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