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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动态】粤津闽自贸区开启2.0版,55项新任务清单出炉!

时间:2018.05.28信息来源:中国贸促、经济参考报、经济日报

处于我国自贸试验区第二梯队的广东、天津、福建,在自贸区挂牌满三周年之际踏上新的征程,开启2.0版本。

国务院日前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为三个自贸区下一步改革开放列出新的任务清单,三个方案在高水平开放、拓展新动能、区域协调发展、简政放权等方面共列出合计55大项的任务。

据介绍,3个深化方案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防控风险为底线,聚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改革关键环节,在贸易、投资、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深入开展改革探索。


国务院列出自贸区55项新任务清单

24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三个方案。


广东自贸试验区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提出了建设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等18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广东省副省长欧阳卫民24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要求,广东自贸区要建设“两区一枢纽”,具体做法方面有三点:

一是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广东自贸试验区将按照国家统一的部署,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相关行业、领域和业务,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到服务贸易领域,健全金融创新发展和监管机制,探索与国际高标准规则相衔接的知识产权、人才、法治体系,率先创造一流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是要突破机制体制障碍,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充分发挥制度创新优势,在CEPA框架下,率先对港澳服务业进一步开放,扩大港澳金融、会计、律师、建筑等专业服务范围,引入香港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将港澳的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来管理,不断突破粤港澳深度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围绕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打造全球港口链,支持转口贸易、离岸贸易、数字产品贸易等国际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建设区域型股权交易市场和再保险中心,聚集国际金融物流、信息、科技研发等高端要素,推动建立统筹国际国内市场、空港和海港资源、在岸与离岸业务、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全球供应链的核心枢纽。


天津自贸试验区围绕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出了创新要素市场配置机制、推动前沿新兴技术孵化和完善服务协同发展机制等16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天津市副市长赵海山表示,《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是未来两到三年进一步深化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对原来的总体方案的继承和发展,“进一步深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改方案当中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天津将加强与“一基地三区”城市定位的联动,扩大汽车、飞机、船舶维修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银行、保险、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发挥天津作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优势,加强人工智能制造、先进通信、基因诊断、维修再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制度创新,提前发力布局,培育新兴产业。

二是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天津将积极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业务发展,推动产融结合示范区建设,探索融资租赁企业税前扣除政策,率先开展租赁产业配套的外汇制度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保理企业开展离岸、跨境、跨省市国际保理合作,规范发展境外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跨境投融资、大宗商品现货离岸交易等业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我们要全力打造汽车平行进口全产业服务链,搭建政府的管理服务平台。

三是进一步深化协作发展,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打造服务京津冀和雄安新区的跨境投融资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在自贸试验区面向国内外投资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适时引进港澳及境外合格投资者参与区域股权市场投资交易,支持区域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打造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设立京津冀跨国并购基金,推进京津冀地区能源、钢铁、对外承包工程等企业通过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


福建自贸试验区围绕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提出了打造高标准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透明化和加强闽台金融合作等21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福建省副省长郑新聪指出,对台先行先试是福建自贸试验区独有的特色,下一步将全面落实“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的要求,努力把福建自贸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前沿平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创新产业合作新机制,主要在电子信息、石油化工、金融、文化创意和健康养老等领域培育生成一批新项目、好项目。

二是建立通关合作新模式,扩大对进口台湾商品实施“源头管理、快速验放”的种类;源头管理快速验放,对“小三通”客轮进出港、台车临时入闽进一步提供便利。

三是打造创新创业新平台,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就业、生活的台胞在医疗、融资、购房、住宿等方面享受大陆居民同等待遇;台湾企业在科研经费申请等方面享受大陆企业同等待遇。

四是拓展交流交往新渠道,开展台胞参与社区治理试点,构建两岸融合示范社区;拓宽厦门——金门、马尾——马祖合作领域,让改革试验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两岸业界和民众。

另外,闽台金融合作方面,郑新聪介绍,福建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资金和人员往来等方面积极先行先试,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包括率先在50多个服务贸易领域(包括金融)扩大对台开放,率先探索实施台资企业与福建企业同等待遇(融资等),率先探索实施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挂牌三年以来新增台资企业和合同台资额数额都比较大,福建自贸试验区现代服务业占到90%以上。


金融等开放成亮点

值得关注的是,和三个自贸区设立之初的总体方案一样,在聚焦服务实体经济等改革关键环节的同时,此次深化方案也结合了三地特点,制定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任务。


“此次三个方案有一些共同特点,也有其特殊性。”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桑百川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深化改革开放,抓具体落实,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简化行政手续,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完善政府服务,改善政府监管职能,放管服相结合等。

从特殊性来讲,桑百川表示,广东利用过去改革开放先行的条件和原有体制改革中先行的优势,重点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更大胆地推进金融领域的开放,形成金融开放的特区。福建主要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支撑平台,推进海峡两岸之间的经贸合作,争取在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中有更大的斩获。天津的重心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形成高新技术的孵化基地,推动创新发展,同时构建相对完善的营商环境,创造外贸竞争的新优势。它们各自的特点都是和当地具体情况有机结合的。

值得关注的是,在备受关注的金融业开放方面,三个方案均有涉及,结合地方特色提出金融开放与创新的新举措,成为亮点。

例如广东方案中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外资金融机构深化股权和业务合作,探索在前海蛇口片区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等。天津方案中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在依法合规条件下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外资银行,允许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福建方案中提出,研究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实施方案,支持建设以项目投融资服务等为重点的全国性基金管理服务平台。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在会上透露:“我们正在推进修订两张负面清单,一个是全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另一个是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这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大家能够看到成果。”


制度创新红利持续释放

“下一步,商务部作为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三省市人民政府,抓紧制定任务分工台账,做好组织实施。”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在发布会上表示。


就在一天前,国务院刚发布了做好自贸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任洪斌说,商务部将督促检查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效果,加强改革开放措施的系统集成,及时总结各领域“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和做法,采用多种方式发布实施,持续释放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红利。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三个自贸区经过三年的探索,已经成为经验输出的“大户”。接下来,三个自贸区将开始像上海自贸区那样升级换代,尤其是在结合自己特色的“自选动作”上将有更多的探索、更深的推进。

桑百川指出,当前国际经济贸易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对我们的挑战是巨大的,中国只有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继续推进经济全球化进程,完善营商环境,更快地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才能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下培育对外经济贸易的新优势,系统地化解我们所面对的各种经济风险,破解一些改革开放过程中的难题。


资料来源:中国贸促、经济参考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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