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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板】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自贸试验区存在“扩区”的内在需求

时间:2020.07.03信息来源: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利用外资。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在中西部地区增设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增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当前我国经济仍然面临下行压力之际,保持外商投资的稳定增长至关重要。稳外资的核心在于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适应全球自贸协定发展的新格局,我国主动拓展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协定,充分发挥在已建成自贸区中的积极引领作用。


“稳外资要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第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第二,建好开放平台;第三,优化营商环境。”5月18日,商务部党组书记、部长钟山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我们要把这些开放平台建好,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2013年以来,建立了自贸区18家,这18家自贸区利用外资占全国的15%,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验成果。下一步,要扩大自贸区的范围,赋予自贸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推动出台新的开放举措。同时,要进一步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

全面对接自贸区“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建设目标

据悉2013年,首个自贸区在上海挂牌成立;2015年,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相继成立;2017年,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贸区陆续揭牌;2018年,海南全岛建设自贸区;2019年,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入围”新一批自贸区。从一枝独秀,到“四朵金花”,再到“1+3+7+1+6”的新格局,经过5次扩容,18家自贸区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


“中国利用外资的优势是很明显的。”钟山在会上强调,中国有丰富的、高质量的劳动力资源,中国有完善的产业配套能力,中国有14亿人口的市场。聪明的企业家不会放弃庞大的中国市场。


5月12日,上海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通报该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工作情况。2015—2019年,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涉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1425件,占同期受理案件数的4%—6%。涉自贸区案件增速总体低于非自贸区案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贸区航运建设在行政监管、营商环境、发展质量等方面优于市场一般水平。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是最主要的案件类型,占全部涉自贸区案件的73.35%。此外,航运金融合同、物流电商平台、邮轮经营活动、仲裁司法审查等案件虽然占比较小,但呈现出逐步增长趋势。为全面对接自贸区“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建设目标,精心谋划服务保障工作举措,先后制定了《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若干意见》和《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主动适应自贸区建设海事司法需求,优化自贸区海事审判资源配置模式,保护和促进航运相关产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自贸区海事司法智库作用,以务实协作推动形成自贸区共建格局,着力营造自贸区优质的航运法治营商环境。


积极探索符合自贸区发展要求的审判机制和方法,先后建立了具有海事特点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海事诉讼代理概括性授权司法认可机制、制订推广“合同约定送达地址示范条款”、完善国际规则和外国法查明与适用机制、搭建海事审判专业技术调查体系、畅通链接全国海事法院的双向跨域立案通道、制定增速提效的审判专项规程指引、推进信息化辅助审理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健全有利于提高变现能力的船舶拍卖机制等,支持保障自贸区深化制度创新要求。


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表示,海事法院将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把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以国际化、现代化、专业化海事审判能力为履职根本,在公正高效解决涉自贸区海事海商纠纷、支持自贸区制度创新和航运服务能级提升,助力优化自贸区航运法治营商环境等诸多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

关于“自贸区对稳外贸、稳外资有何积极作用”这一问题,宝新金融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贸区的优势是在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先行先试,相比其他地区具有制度先发优势,且不同地区可以有不同的重点突破方向,这在18家自贸区设立之初就已经明确。在更大开放力度的背景下,自贸区会成为吸引外资的洼地,对吸引外资和留住外资都有明显作用。


“自贸区应利用优势,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敢闯敢试,尽快将成功经验复制到自贸区外。”郑磊预计,未来全国将采取成功的自贸区试验经验和成果,建议从最高层面统筹推进自贸区建设。


据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袁园介绍,6年来,以国务院发函等方式集中复制推广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共5批、合计106项;由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总结印发供各地借鉴的“最佳实践案例”共三批、合计43个;各部门自行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53项。从试点经验产生的领域、类型和效果看,投资便利化涉及81项,贸易便利化64项,金融开放创新23项,事中事后监管34项。从复制推广的路径和方式看,既有集中复制推广,也有部门自主复制推广。

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从“1”到“18”,我国自贸区不断扩容的同时,区位选择以及定位等方面也趋于发展完善。今年6个新增自贸区实现了我国沿海自贸区的全覆盖,也是我国首次在沿边地区布局自贸区。


此前已成立的12个自贸区,在发展战略上各有侧重。今年扩容的6位新成员也不例外。例如,山东自贸区战略定位为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河北自贸区战略定位为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江苏自贸区则提出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推动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黑龙江自贸区战略定位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表示,未来18个自贸区要继续坚持差异化探索,如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应充分利用苏州园区中新合作平台,进一步深化中新合作,学习借鉴新加坡自由贸易港的成功经验;黑龙江自贸区黑河片区可围绕边民互市贸易进行制度创新,推进中俄合作不断深化。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表示,预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方案在今年合适时间出台。此外,全国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方案也有望研究和出台,例如上海自贸试验区整体建设的4.0版方案、广东自贸试验区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3.0版方案。


孙元欣说,全国各地自贸试验区存在“扩区”的内在需求,差异化制度创新是下一步制度创新重点。各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聚焦关键产业开展制度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突破“卡脖子”的产业领域。


孙元欣还预计,中西部地区将增设自贸试验区。其中,湖南、新疆、内蒙古等地前期做了很多工作,希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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