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集锦来啦!
为帮助广大企业更好理解和运用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应对疫情影响,中国贸促会梳理总结了一段时间以来企业申请的典型案例,在第一期中,小编梳理了针对隔离措施、延迟复工、限制入境、航班取消、港口限制等十种情况,不可抗力证明出具的审核标准、细节要求和证词结构。(详情请点击)
案例
01
口岸关闭
案情概况
受理与出证
我会为A公司出具的证词如下:
案例
02
延迟复工(2月9日以后)
案情概况
受理与出证
案例
03
签证失效
案情概况
受理与出证
案例
04
将COVID-19列为传染病
案情概况
受理与出证
合同履行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AB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传染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A公司向我会提交了与B公司的合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经核实无误后为其出具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案例
05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补充形式--形式认证之企业声明
案情概况
受理与出证
在所附声明上A公司的印章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