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越南新闻》消息,越南反走私、打击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国家指导委员会(即389国家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负责人称,越南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但不乏商家和个人利用在线平台销售低劣假冒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带来税收损失。他还表示,因电商领域相关法规欠缺,政府部门在电商平台打假方面还存在困难。此外,法律体系滞后于科技发展,处罚力度不够,难以遏制违法行为。
根据德国市场调研公司Statista数据,2018年,越南电子商务收入达22.7亿美元,跻身六大发达电商国家之列。全球市场调查机构尼尔森公司和Miniwatts销售集团数据显示,85%的越南民众在使用互联网,在世界20个互联网使用率最高的国家中位列第13。越南消费者每天花费7个小时上网,90%的城市居民和50%的农村地区居民使用智能手机。根据越南2019年《电子商务指数报告》,2017-2019年间,电子商务平均增长率分别为25%和30%,如果照此速度发展,到2025年,越南将成为东南亚第三大电商市场,仅次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
据越南工贸部下辖的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人员称,电子商务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价值上都在迅猛发展,吸引了众多商家和个人,但也导致违禁和假冒商品贸易的发生。越南工贸部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局副局长阮氏明弦表示,为保护消费者,工贸部号召越南的几大知名电商平台如Lazada, Tiki, Shopee, Sendo和Adayroi致力于打击假冒伪劣和走私商品。然而,管控在社会网络平台上运营的个人和商家着实非常困难。
为管理跨境电商行为,越南颁布了多项法律文件,如《电子商务交易法》、《网络安全法》、《越南国家银行法》以及《税收管理法》等。但据越南海关一位副司长认为,管控电商行为的法律文件仍显乏力。无论是通过传统商务或是电子商务交易的所有进出口货物,都受海关部门管控。
不过,在传统贸易中,海关机构对进出口相关的货物以及相关记录和文件进行全面监管,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货物,海关只能管理经过边境的有形货物,却无法管理货物相关的文件、发票等。如果要求所有电子交易的商品在进出口过程中必须有完整的记录以及票据,将束缚该行业的发展。
但是,如果不严加监管,又很难打击欺诈特别是税收欺诈行为,会给国家财政收入带来损失,给国内生产和商业行为带来负面影响。阮氏明弦建议,对电商平台交易进行监管的重要抓手就是严控商品原产地,打击假冒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