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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成为联合国贸法会长期观察员

时间:2019.11.27信息来源:


经过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积极筹备和多轮沟通,日前,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法会)第52届会议决议通过吸纳中国贸促会成为联合国贸法会大会和全部工作组观察员事宜。法律事务部将在会党组领导下充分调研,精心设计议题建议,密切配合商务部等政府部门,在参与贸法会工作组过程中从工商界角度提供专家意见建议,争取从议题设定阶段参与磋商、谈判,代表工商界更好地讲中国故事,提出中国方案,提高我国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贸法会是联合国核心法律机构之一,总部设在奥地利维也纳,自1966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促进国际商法改革和国际商业规则现代化,是目前制定国际商事法律、引领国际商事规则发展的权威国际组织。贸法会目前下设中小微型企业、争议解决、投资人与国家间争议解决的改革、电子商务、破产法、司法拍卖船舶6个工作组。

贸促会作为中国工商界代表历来重视和支持贸法会的工作,自20世纪80年代起,就已通过多种形式配合政府部门参与贸法会工作,并推动我国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国内参与贸法会会议牵头部门由商务部条法司负责,多年来代表我国政府参加了多项议题讨论,尽管也有仲裁机构以观察员身份参与贸法会第三工作组的讨论,但从工商界角度参与工作尚未开展。从2016年起,经会领导批准,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配合商务部条法司参加了破产法、电子商务及担保权益(现更改为司法拍卖船舶)工作组会议,并从工商界角度建言献策。

此次贸促会成功申请成为贸法会观察员,将能够代表中国工商界独立参与贸法会相关工作组会议,对贸促会参与国际商事规则制定和提高我国国际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参与全球治理,提升工商界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2017年贸促会启动联合国贸法会申请成为观察员相关工作。2018年3月,经商外交部、财政部、商务部,贸促会正式向国务院报送《贸促会关于申请成为联合国贸法会观察员的请示》,获得国务院批准。后经与贸法会多次沟通,2018年9月12日,贸促会正式向贸法会递交申请函。同年10月19日,贸促会收到贸法会回函,同意贸促会成为其第三工作组(投资人与国家间争议解决的改革工作组)观察员。法律事务部统筹会内资源,以贸促会观察员身份参加会议,从专业角度代表中国工商界发声,并一直与商务部条法司、贸法会工作组保持密切沟通。经过前期酝酿与协调,贸法会在其2019年7月份召开的第52届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同意吸收贸促会成为贸法会大会及全部6个工作组长期观察员的决议。

下一步,贸促会将根据贸法会6个工作组的专业侧重点,选派专家并培养贸促会人才独立参与并持续跟进贸法会6个工作组会议,研究工作组议题,跟踪国际商事立法热点和进程,研提中国方案建议。

贸促会将充分发挥自身“亦官亦民”身份优势和商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和渠道优势,充分调研了解相关行业企业声音,助其提高跨境权益保护能力。利用观察员身份及多双边法律合作机制,加强我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对不同工作组议题的国际研讨,提炼我国工商界关注问题,代表工商界在国际舞台发声。

来源:联合国贸法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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