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冀商运行字[2017]4号)和《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商务系统市场监测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冀商运行函[2018]58号)有关规定,我处对各市2018年4月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
请各市结合考核得分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附件:2018年4月各市市场监测工作绩效考核排名
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