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2014年第71号
【发布日期】2014-10-13
【实施日期】2014-1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决定将进口关税配额外食糖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详见附件),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食糖)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食糖)
类别 | 海关商品编号 | 商品名称 | 备注 | 计量单位 |
食糖 | 1701120090 |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甜菜原糖 | 按重量计干燥状态的糖含量低于旋光读数99.5度(配额外) | 千克 |
1701130090 |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本章子目注释二所述的甘蔗原糖 | 按重量计干燥状态的蔗糖含量对应的旋光读数不低于69度,但低于93度(配额外) | 千克 | |
1701140090 |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其他甘蔗原糖 | 按重量计干燥状态的糖含量低于旋光读数99.5度(配额外) | 千克 | |
1701910090 | 加有香料或着色剂的糖 | 指甘蔗糖、甜菜糖及化学纯蔗糖(配额外) | 千克 | |
1701991090 | 砂糖 | 配额外 | 千克 | |
1701992090 | 绵白糖 | 配额外 | 千克 | |
1701999090 | 其他精制糖 | 配额外 | 千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