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4年第93号 【发布日期】2014-12-10 【实施日期】2015-0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公布《2015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5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