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工信部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时隔一年正式文件终于下发,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其作出了多处改动。其中,征求意见稿曾提出,钢铁行业力争到2025年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中钢协此前对钢铁行业的碳达峰目标也是如此,还指出到2030年钢铁行业碳排放量较峰值降低30%。正式发布的《指导意见》中,该目标改为“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指导意见》正式文件还删减了部分量化的目标。如在资源保障方面,正式文件强调了“资源多元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内铁矿山产能、规模、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回收加工体系基本健全,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铁金属国内自给率达到45%以上,打造1-2个具有全球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海外权益铁矿山,海外权益铁矿占进口矿比重超过20%”的目标。另一项重要改动是取消了原先多年难达的集中度目标,由“力争前5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40%,前10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60%”变为正式文件中的“钢铁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此外,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文件,兼并重组方向从“推进区域内”改为“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有业内人士指出,上述更改表明,立足国内钢铁行业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正式文件目标方向更加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