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封锁下中国迫切需要保护知识产权

时间:2020.09.15信息来源:河北省商务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批复同意建设中国(甘肃)、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至此,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到36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9月13日发布。该司法解释降低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扩充了入罪情形,将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因侵犯商业秘密导致权利人破产、倒闭等情形纳入入罪门槛,并将入罪数额从“50万元以上”调整至“30万元以上”。要指出的是,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降低入罪门槛,这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迹象。从现在中国面临的形势来看,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到了一个要发力加强的阶段,尤其是在国外加强对华科技限制的时候,更要鼓励国内的科技创新。这种发展科技的迫切要求,也对更加严格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要求。从科技和经济来看,科技创新往往能够带来内生的发展动力;而从政策层面看,中国迫切需要产生“内生”创新动力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则是其中最重要的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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