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几乎暂时“冻结”中国经济,这对中国的制造业和出口造成重大影响。中国贸促会2月2日向浙江湖州某制造企业出具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以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中国贸促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据了解,受疫情影响,浙江湖州这家企业无法按时向境外客户交付产品。如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证明,企业不仅要承担价值240万元人民币的直接合同损失,还可能会因导致对方生产线停产两周造成约3000万元人民币的损失被追偿,商誉受到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2月1日,这家企业在中国贸促会线上认证平台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提供相应材料,经网上提交、网上审核环节,2月2日收到证明。从逻辑来看,类似的例子应该不是个案,在国内可能普遍存在,不可抗力的证明不能每家企业都开,这意味着,中国的不少涉及出口的企业,可能会面临比较多的违约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