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于2019年12月18日作出的裁决,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型材的反规避终裁结果。本次调查是美国商务部于2016年3月21日应美国铝型材公平贸易委员会(the Aluminum Extrusions Fair Trade Committee)的申请而启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6603.90.8100、7616.99.51、8479.89.94、8481.90.9060、8481.90.9085、9031.90.9195、8424.90.9080、9405.99.4020、9031.90.90.95等。美国商务部于2019年7月20日对本案作出反规避终裁。
美国商务部此次修改反规避调查终裁结果如下:
符合以下条件的5050铝型材产品不包括在涉案产品的范围内:(1)包含在美国商务部于2017年7月20日作出的反规避终裁的涉案产品范围内;(2)由台澳铝业(台山)有限公司从中国出口和/或由Taal America有限公司进口至美国市场的产品;(3)在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11月13日期间进入美国市场或从仓库出库进入美国市场流通的产品;(4)截至2017年9月15日仍未清算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