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自行车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中国进口的自行车征收0~48.5%的反倾销税。同时,欧盟委员会裁定,继续对自印尼、马来西亚、斯里兰卡、突尼斯、柬埔寨、巴基斯坦、菲律宾转口的自行车(无论是否声明原产于印尼、马来西亚、斯里兰卡、突尼斯、柬埔寨、巴基斯坦、菲律宾)征收反倾销税,但部分企业除外。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7120030、ex8712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