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裁!甘氨酸遭美国反补贴终裁征收最高逾100%税率

时间:2019.04.30信息来源:河北省商务厅

2019年4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进口甘氨酸作出反补贴终裁,同时对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甘氨酸作出反倾销终裁。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终裁认定:中国涉案企业均依据“不利可得事实原则”(AFA)获得144.01%的惩罚性反补贴税率(与初裁相同)。具体为:强制应诉企业杰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JC Chemicals Limited)(吉林)和厦门志信化学有限公司(Simagchem Corp.)(福建)均获得144.01%的反补贴税率;中国其他企业同样获得144.01%的反补贴税率。此外,在终裁中,美国裁定印度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7.75%~10.86%、补贴率为3.03%~6.99%;日本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53.66%~86.22%。

在终裁中,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涉案企业存在的补贴项目主要包括:(1)政府低于合理回报为企业提供电力(单项补贴率达20.06%)和工业区用地(单项补贴率达13.36%);(2)政府为国有企业提供优惠贷款、为甘氨酸行业提供的政策性贷款、国债贷款、出口信贷、为甘氨酸生产商和出口商提供的分类优惠贷款等各种优惠贷款;(3)地方政府出口援助基金、发展著名出口品牌和中国世界顶级品牌的中央政府补贴、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等专项拨款;(4)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根据新税法下研发所得税的税收抵免、国内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所得税抵扣、固定资产投资的税收减免、出口导向型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所得税抵扣等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19年6月10日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若最终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于2019年6月17日发布反补贴征税令。2018年4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美国企业GEO特种化学品公司(GEO Specialty Chemicals,Inc.)和查特姆化学品公司(Chattem Chemicals, Inc.)的申请,对原产于印度、日本和泰国的进口甘氨酸(Glycine)启动反倾销调查,同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泰国的进口甘氨酸启动反补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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