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自2018年4月2日起开始实施。此次征税是针对美国232调查的回应。2017年4月,美国商务部连续对进口钢铁和铝发起2起232调查。2018年1月,美国商务部提交232调查报告;3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认定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决定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即232措施)。该措施已于3月23日起实施,对我国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为维护我国利益,平衡因美国232措施给我国利益造成的损失,我国商务部在3月23日早7时发布“针对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的中止减让产品清单”。4月1日,中国财政部决定自2018年4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7类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按2017年统计,涉及美国对华约30亿美元出口。第一部分共计120个税项,涉及美国9.77亿美元出口,包括鲜水果、干果及坚果制品、葡萄酒、改性乙醇、花旗参、无缝钢管等产品,拟加征15%的关税。第二部分共计8个税项,涉及美国约19.92亿美元出口,包括猪肉及其制品、回收铝等产品,拟加征25%的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中方认为,美方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采取232措施,滥用世贸组织“安全例外”条款,实质上构成保障措施,而且其措施仅针对少数国家,严重违反了作为多边贸易体制基石的非歧视原则,严重侵犯中方利益。同时,美国对钢铁和铝产品采取的关税措施以及豁免特定国家的措施,违反了GATT 1994第2条的减让承诺。而美国在GATT 1994的货物减让表中对这些钢铁和铝产品承诺的约束性关税基本上都是零,最高不超过6%。就美国近期发布针对中国301调查报告,并扬言要对中国500亿美元商品征税,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财办主任、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表示,中方已做好准备,有实力捍卫国家利益,希望双方保持理性,共同努力,维护中美经贸关系总体稳定的大局。双方同意继续就此保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