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发布017-2018/CDB-INDECOPI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涉案产品税号为96071100、96071900和96072000)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采取最终措施,为期5年。具体征税方法如下(对进口价格不超过各种类上限价格的涉案产品征税,征税单位为美元/公斤):
种类 |
公司 |
反倾销税 |
进口上限价格 |
金属拉链 |
宁波萌恒工贸有限公司 |
4.43 |
18.3 |
其他生产商和/或出口商 |
|||
其他拉链 |
宁波萌恒工贸有限公司 |
1.58 |
19.8 |
其他生产商和/或出口商 |
|||
拉链配件 |
浙江三和拉链有限公司 |
4.07 |
11.4 |
宁波萌恒工贸有限公司 |
1.11 |
||
其他生产商和/或出口商 |
4.07 |
此外,决定追溯征收2017年对6月1日至8月16日的反倾销税。
决议自发布次日起正式生效。
案件终裁公告详见以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