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印度反倾销局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短纤(PolyesterStaple Fibre)作出反倾销终裁,认定各国涉案产品均存在倾销行为,但无证据证明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鉴此建议终止调查,不采取反倾销措施。该案于2017年2月2日立案调查,涉及印度海关编码 55032000项下产品。